宁德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汇总表(第十一批)

发布时间: 2021-12-23 21:4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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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17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7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进行办理。现将第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序号

举报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详细地址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重复举报件编号

备注

1

SD2ND20211216D001

东侨区

宁德市东侨区东城国际小区楼下店面

宁德市东侨区东城国际小区楼下牛肉火锅、蓝色酒馆、阿耐美食城,周麻婆和烧烤店均没有安装油烟通道,油烟影响小区业主。

大气

12月17日接到省环保督查群众信访件,我区立即组织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生态环境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现场勘查核实,1.牛肉火锅店油烟净化器已安装并投入使用,但油烟净化器功率不够;2.周麻婆油烟净化器已安装并投入使用,但净化装置未及时维护;3.阿耐美食城油烟净化器已安装并投入使用,但净化装置未及时清洗;4.蓝色酒馆目前已停业,正在转让;5.烧烤店,经排查走访并询问物业,东城国际小区店面未发现有烧烤店。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一)接到省环保督查群众信访件后,12月17日,东侨区立即组织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生态环境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现场进行前期的调查核实,确认东城国际小区牛肉火锅店、周麻婆、阿耐美食城三家店铺存在油烟污染。

(二)12月18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联合东侨生态环境分局、东侨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该三家店铺,要求对原有的油烟排口进行封堵,同时对油烟管道进行改造升级并定期对油烟净化器和净味器进行清洗。

(三)12月20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前往该三家店铺制作询问笔录。该三家店铺负责人与东城国际小区物业确定了整改方案,要求于2022年1月12日前完成整改。

 

2

SD2ND20211216D005

东侨区

闽东中路32号联信财富广场C4-108号

闽东中路联信财富广场C4-108号秘觉外卖油烟扰民。

大气

12月17日,我区立即组织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生态环境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查,秘觉外卖店已于2020年5月安装油烟净化器和净味器并投入使用,现场检查时设备均正常运行,但未及时对油烟净化器和净味器进行清洗。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1、针对秘觉外卖店产生油烟气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12月18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联合东侨生态环境分局、东侨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店主,要求店主对原有的油烟排口进行封堵,同时对油烟管道进行改造升级并定期对油烟净化器和净味器进行清洗和维护。12月20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前往该店制作询问笔录,该店已对油烟净化器和净味器进行清洗及维护。目前店铺负责人已和联信财富广场物业确定了整改方案,并将于2022年1月12日前完成整改。

2、下一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生态环境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督促该店整改,同时不定期对该店油烟净化器和净味器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进行抽查,并委托第三方油烟检测机构对该店排放油烟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油烟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3

SD2ND20211216D006

蕉城区

蕉城区飞鸾镇二都下村

飞鸾镇二都下村万盛水产尤三贵在厂区内私设油库,油库距离居民区、河道及国道过近,存在安全隐患。厂区建设的冰库导致周边山体滑坡,危害村民生命安全。

其他

1.信访件反映的“私设油库”问题不属实。经查,宁德市德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机油收储及销售项目于2018年1月29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宁区环监〔2018〕表04号),2018年12月3日完成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2018年5月7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F0902001),核准经营类别为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目前已建环保工程与环评批复相符,不存在“私设油库”情况。                    

2.信访件反映厂区建设的冰库导致周边山体滑坡问题属实。区自然资源部门在2021年10月中旬发现该处发生滑坡,并委托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划定危险区域及影响范围,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坡下企业相应在斜坡后缘设置截排水沟一条。

部分属实

区自然资源局已责令宁德市万盛水产有限公司立即开展治理。目前,该公司已与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商讨委托勘察设计及下一步工程治理方案。区政府将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和飞鸾镇政府等督促治理工程加快推进,确保2022年4月底(雨季来临)前完工。同时,要求该公司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加强日常巡查监测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山体滑坡隐患,保证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

SD2ND20211216X001

周宁县

周宁县龙潭工业区

龙潭工业区铸造企业铸造产生的臭气严重扰民。周宁生态环境局未能确认铸造企业的臭气治理设施是否合格,排放的臭气是否符合标准。

大气

(一)信访件反映的龙潭工业区铸造企业产生的臭气严重扰民问题。

2020年初周宁县曾接到群众反映龙潭工业区铸造企业臭气污染问题。2020年6月,周宁县相关部门对园区尚未搬迁的12家企业进行停产整改,责令进一步完善废气处理设施。2020年9月,各企业均已完成整改,经第三方检测,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均达标排放。2021年来为推动整合搬迁工作,周宁县结合“六保”“六稳”政策要求,于今年11月责令8家企业停止生产,保留4家距离居民点相对较远、环保设施相对完善的企业进行过渡性生产。今年来周宁县组织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对龙潭园区保留的4家铸造企业现场检查近20次,企业环保治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行。因梨坪工业园区二期厂房尚未建好,4家保留企业暂无法搬迁。综上,信访件反映的“龙潭企业区铸造企业铸造产生的臭气严重扰民问题”部分属实。

(二)信访件反映的周宁生态环境局未能确认铸造企业臭气治理设施是否合格,排放的臭气是否符合标准问题。

现存的4家铸造企业已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根据2020年第三方检测显示,两项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目前周宁环境监测站暂无恶臭污染物检测资质,正在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气(臭气)检测。综上,信访件反映的“周宁生态环境局未能确认臭气治理设施是否合格,排放的臭气是否符合标准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周宁县于2021年12月31日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剩余的4家企业进行废气(臭气)检测,并要求企业在未搬迁前,每年开展1次自行检测,一旦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依法处理。

(二)将龙潭工业园区4家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强监管、监测频次,督促企业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维,生产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切实维护周边群众环保权益。

SD2ND20211209D002

 

5

SD2ND20211216X002

福安市

福安市甘棠镇英岐村原甘下线英岐村往奎住村路段

福安市甘棠镇英岐村原甘下线英岐村往奎住村路段存在占道经营船舶废旧机器设备的情况,雨天机器废机油溢出,影响群众通行。

其他

符合举报线索的为原甘下线英歧村李厝路52号对面福安市同辉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的堆放点,现场堆放点分为两块,分别位于原甘下线英岐村往奎住村段旧道路两旁,堆放点距原甘下线道路边沿约十五米,未占用道路;两处堆放点大约于2013年起作为二手船舶设备堆放点使用,现场无生产交易行为。

两处堆放点均无防雨措施、地面未硬化,二手船舶设备杂乱堆放,设备表观上无明显油污,但少部分设备内部残留废油未清理干净,少量废油滴落地面。检查时恰逢雨天,堆放点所处的原甘下线英岐村往奎住村段旧道路路面上无油花及废油被雨水冲刷溢流痕迹,未发现影响行人出行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一)甘棠镇政府责令责任人要清理收集堆放的二手船舶设备内残留的废油及滴落地面的油污,清理的废油、油污纳入危废管理,依法妥善处置;按照“三防”要求对二手船舶设备进行堆放。同时,加强场地附近的路段日常维护,避免设备占道堆放影响通行,确保道路整洁通畅。

(二)由甘棠镇政府加强对该场地日常巡查监管,杜绝群众所担心的情况发生。

 

6

SD2ND20211216X003

周宁县

周宁城关西街124号至158号

周宁城关西街124号至158号有多家桌子和楼梯加工店铺,油漆味影响周边居民。

大气

经现场核查,周宁城关西街双号南侧124号-158号,单号北侧123号-157号,共计60间店面均为零售商品商店,其中包括1家林公祖殿办公处,6家香烛、婚庆店,5家理发店,1家打铁铺,9家服装店,1家移动营业门店,1家修理铺,1家锡器铺,2家缝纫铺,1家锁铺,4家食杂店,1家棉被加工店,1家泡脚店,6家杂货店,2家药材铺,1家药店,1家幼儿园,2家餐饮店,2家米粉加工店,3家床上用品店,1家家具城(仅销售家具,无生产或使用油漆),1家棉被加工店,4家空店(未出租),3家住户入口(非店面),60间店面均未发现桌子和楼梯加工或其他与生产使用油漆相关的店铺。工作人员在该区域未闻到油漆气味,经走访周边住户(包括门牌号124-2、124-11店员、门牌号138楼上住户、门牌号159店员),住户均反映近期未发现有油漆气味。

综上,信访件反映的“周宁城关西街124号至158号有多家桌子和楼梯加工店铺,油漆味影响周边居民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下一步,周宁生态环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该街区的巡查检查,如有发现油漆气味等扰民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7

SD2ND20211216X004

福安市

福安市湾坞镇浮溪村鲤鱼顶山坳处

果农果园位于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工业安全防护距离(1000米)内,应在投产前对周边农林牧渔产业进行搬迁、收储并给予经济补偿,但青拓镍业有限公司已生产八、九年,果园的搬迁、收储、补偿事宜仍未妥善解决。福安市政府未就收储补偿款问题作出答复。

其他

信访件反映的“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工业项目”系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要求赔偿的果园位于湾坞镇浮溪村,在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1公里距离范围内,系湾坞镇浮溪村村民陈仁树、陈逢信、周瑞珍、陈义贵、陈祚明、陈善春等6户人所有,果园面积170余亩。2021年5月,湾坞镇政府接到福安市信访局转来的陈仁树等人反映果园位于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环境防护距离为厂区边界外1公里内问题。湾坞镇政府于2021年6月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果园果树进行清点,由于果园多年无人管理,杂草丛生,工作人员无法对果园果树逐一清点。2021年10月,湾坞镇使用无人机航拍估算该果园约有龙眼1700余株、柚子2400余株、桃子1100余株、橙子650余株、杨梅60余株、香蕉40余株。12月17日,福安市组织湾坞镇政府、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该170亩果园位于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厂界1公里范围内,果园目前荒芜。

属实

针对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环境防护距离内的170亩果园未征收问题,福安市政府责成湾坞镇政府:

(一)2022年1月10日前组织人员完成对果园面积、作物种类、种植数量调查核实确认、分户工作。

(二)2022年3月1日前组织人员根据核实实际情况对果园征迁补偿进行评估并提出转变作物种植结构的初步方案。

(三)组建工作专班,负责与农户进行协商,针对转变种植结构后果农的损失于2022年4月底前出台相应的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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