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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季度,我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我局梳理近年来企业备案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应当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要求全市备案超过3年或已备案但未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企业,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整理出2019年需要重新修订预案、重新开展风险评估的企业名单142家。第一季度,全市完成预案备案35家,其中,预案修订17 家,新备案18家。
同时,我局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间断,结合“清水蓝天”行动和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从源头上预防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省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19〕2号)的部署安排,以沿江河、沿河、沿海的石油化工、化学制药、涉重金属等行业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为重点,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季度,我市检查企业73家,发现隐患15个,均为一般隐患,已完成整改数10个,未完成整改数5个。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继续将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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