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05 17: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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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宁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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