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发布时间: 2017-07-20 09:4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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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政府、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第二季度,宁德市完成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宁政办〔2017〕96号)的修订,并印发实施。

二、重大活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编制情况。结合《宁德市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总体方案》(宁政文〔2017〕55号),制定了《2017年市重大活动宁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方案》。

三、企业、工业园区等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第二季度,宁德市42家企业已完成预案备案。截止目前,宁德市共有366家完成预案备案,其中园区2家(福鼎工业园区文渡项目区和福建福安经济开发区),企业364家。

四、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情况。第二季度,宁德市已备案的41家按照新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进行评定(其中2家为较大、40家为一般),福建福安经济开发区不适用指南评估范围,无法进行等级评定。截止目前,宁德市已备案的366家中,有312家按照新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进行评定(其中2家重大、55家为较大、255家为一般),另有10家不适用于指南评估范围,无法进行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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