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已归档) > 监察执法 >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各县(市、区)环保局、东侨分局,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银监各县(市)监管办,各在宁金融、保险机构:
为加强绿色金融和环境信用评价联动,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省环保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和环境信用评价联动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环保总队〔2018〕44号),现转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宁德市环境保护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德监管分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