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联合印发的《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闽环保总队〔2018〕67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于2019年4月1日至4月15日期间对2019年宁德市第二批强制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宁德市金顺纸业有限公司的信用修复申请,经审核后,该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由“环保不良企业”修复为“环保警示企业”。其余企业评价结果不变,现该结果已经正式生效,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2019年宁德市第二批强制参评企业环境信用等级汇总表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