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周宁县万宏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25MA2YMCWF0N
法定代表人:江万茂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七步镇八蒲村洋后32-1
我局于2019年9月27日依法对你公司电源开关(1个)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闽环查(扣)字〔2019〕103号),因违法行为未整改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延长时间从2019年10月26日起至2019年11月24日止)。
如你公司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周宁县人民政府或者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