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唱享时光量贩音乐会所:
营业执照:350991600081335
经营者:肖仕礼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2号
经调查核实,你音乐会所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在东城国际4#楼二层从事KTV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音乐会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责令你音乐会所立即停止使用,经环评审批并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后方可恢复使用。
我局将对你音乐会所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音乐会所未改正,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你音乐会所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或者宁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17日
宁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