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16-01-29 16: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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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正德有机板材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991100000086

组织机构代码:79378002-6

法定代表人:方德钿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温德路2号1幢101

2016年1月6日,宁德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一、危废储存间内无应急收集池,顶棚有多个空洞,储存间内堆放的桶等包装物无危险废物标签;

二、危废管理相关台账不完善;

三、生产车间墙壁底部有多个墙洞,车间内多处堆放废弃机械等,地表积有部分油污。

以上事实有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2016年1月6日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现责令你公司限期于2016年2月15日前落实以下整改:

一、危废储存间建设应急收集池并修补其顶棚空洞,完善危废储存间内堆放的桶等包装物上危险废物标签;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台帐;

三、修补生产车间墙壁墙洞,清理收集车间地面油污并将收集的油污暂存至危废储存间内,按危废管理要求转移处置。

同时,责令你公司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危废储存间内堆放的危险废物。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或者宁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1月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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