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查,我局决定受理下列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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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申请许可的工作种类和范围 |
受理日期 |
备注 |
1 |
福鼎吴娟口腔诊所 |
福鼎市城东北路101、103、105号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 |
2020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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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鼎桐城徐美霞口腔诊所 |
福鼎市桐城海口路376号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 |
2020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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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鼎桐山高峰口腔科诊所 |
福鼎市中山南路159号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 |
2020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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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鼎峰明口腔门诊部 |
福鼎市一建商住楼D栋209、210、211、212室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 |
2020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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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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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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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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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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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德市环境监测执法核应急业务大楼(大楼位于工会大厦南侧,金海湾大酒店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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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52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