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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福鼎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发布时间: 2020-12-11 16: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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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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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工业园

福鼎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鼎市龙安工业园,厂区征地面积约69.7974亩,项目以碳酸酯类溶剂和锂盐为原料,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的工艺装置和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60696.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5.00 万元。

水环境:项目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碱析氧化沉淀+A/O-HBR +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接入园区店下龙安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待福鼎市店下污水处理厂(东岐)运行后排入福鼎市店下污水处理厂(东岐)集中处理。大气环境:生产车间、罐区和使用后的包装容器清洗的VOCs通过3套“两级冷凝”+1套“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他产生的VOCs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隔声罩、基础减震以及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固体废物: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分别于2020 年6 月11 日

至2020 年6 月20 日,2020 年8 月25 日通过网络平台及报纸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未收到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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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www.tinci.com/zgsdt/info_12.aspx?itemid=1655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通讯地址: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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