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罗樟麟
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0〕2号)有关执法监测工作的要求,我市常规重点监控企业为47家(废水12家、废气23家、污水处理厂15家、重金属(废水)企业5家、重金属(废气)3家、其中11家重复),其他重点监控企业28家。
2020年第三季度开展执法监测的企业总数为68家。现将《宁德市2020年第三季度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报告》,予以呈报备案。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郑毅 联系电话:0593-2951301)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印发